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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六二章 活人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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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吵!”

“没吵?”老唐对下属说话,从来都细声细气的,不轻易发火,“但我好像听到他说你在监控他,是这样吗?“

“我没有监控他。”

诺奴否定很彻底,——她一直信奉,要么不干,要么干彻底。

这种见话就否定的勾当,她玩得比我熟练多了。我敢说,在她面前,我就是个小弟。但电话那头的老唐,却不好蒙,只听他冷冷的笑了一下:“我可警告你诺奴,你只是苗夫的引路人,你没有资格监控他,如果他因你而引起其他的麻烦,我会拿你是问的。”

“主人,这样对我不公平!”

“世间没有绝对公平的事情,你的程序终端里也设置了这样的问题……”老唐说话,依然不愠不火,“你要记住——他才是你的主人,而你,只不过是他的仆人罢了,你不能把位置颠倒过来,这对你没有好处!”

当我听到这些话的时候,我看到诺奴脸上的表情凝滞了。

这个赌,她已经输了。

也就是说,老唐并没有打算追究我的责任,而她,已经给我当奴隶当定了。

一个漂亮的机器女人,因为要强打赌,结果输了,就只能委屈求全,给我当奴隶了。

开始的时候,我还显得有些高兴,可是当我想起老唐说过的一句话——他才是你的主人,而你,只不过是他的仆人罢了,才猛然醒悟,原来,这个赌不管输赢,其实都是诺奴占便宜,因为她本身就是我的仆人,赢了,就赚大了,输了,就老老实实当我的仆人就是了。

这个狡猾的机器女人!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没有可是,请你记住——你是他永远的仆人,麻烦你从今天开始,再不要无事找事……”老唐的说话声,虽然有些冰冷,但仍然保持着男人应有的风度,——不过我听得出来,他已经极度愤怒了,“你再越权做不该做的事,或者说叫蠢事也可以,我就要停止你执行任务的权利了,记住——你只是一个仆人,一个永远的仆人,苗夫和我一样,都是你的主人,永远的主人。”

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说话声,我简直高兴坏了。说实话,那一分钟,我真想抱住诺奴来一场疯狂的大吻。

是她的自以为是,自作聪明,让我知道我在老唐心中有多么重要。

为我,他对诺奴的做法,已经很愤怒了。

换着我,也会这样发怒的。

主人就是主人,仆人就是仆人。

如果仆人跑到主人头顶上撒尿,主人还要对仆人赔礼倒谦,那才叫窝囊。老唐的主仆观,我打心底里赞成。做主人的就该这样,即使我错了,我也不要你一个仆人来指正。仆人要做的事情,就是为主人服好务,比如主人需要什么数据,你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就是;如果主人饿了,仆人的本份便是及时给他提供一份可口的饭菜,而不是说对不起,今天没有天燃气或是停电之类的混仗话。

“是,主人,我知道了。”

在老唐的诱导之下,诺奴才认识到她管的事情也太宽了。

但我没有因此洗刷她。

当一个人在主人面前受了训斥,本身就够倒霉的了,如果此时旁边的人再给她浇点油,不把她烧成炭灰才怪。

她轮起眼睛白了我一眼,破例没有说话。

不过我看见,她脸上似乎有一抹难以言说的羞色。

“还有——”电话那头,老唐的火气还没有完全降下去,“今晚上地狱公寓还要为他举行盛大的欢迎舞会,在没有接到地狱公寓的命令前,你不要擅自提前带他到舞厅去,也不要向他透露舞场的具体布置及参加的人选,如果你连这点都做不到,那你就该退役了。”

话说得很温婉,但其中所透露出来的态度,却极为坚决。

虽然我听到了,但是我不会询问诺奴,我担心她不小心说漏嘴,又要挨老唐的批评。对于舞会这种类型的活动,我并不是很热心。

我热心的只有一样,就是挑选属于我的舞伴。

——这个舞伴,将成为整个舞会最耀眼的那个人,而她,也会成为我矢志追求的情人,妻子,和我风雨同舟,肝胆相照,荣辱与共,白头偕老……

“主人,还有事吗?”

“没了,我最后再提醒你一句——苗夫是你的主人,你不要动不动就指使他,指责他,要学会尊重他,帮助他,这是你的义务,你记住了吗?”

“记住了。”

诺奴说这些话的时候,整个人蔫得像是个没写完作业挨老师批评的小学生。

我没有笑话她。

我是她的主人,我不能笑话她。

等老唐那边挂了,她才把电话从耳朵边拿下来。

这时我才看清楚,她用的居然是最新款的华为p10。

我极羡慕她这款通讯工具,那可是我在大唐律师事务所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到的高端产品啊!尽管地狱公寓说要给我配最高端的通讯工具,但在得到它之前,一切都是镜中月水中花,我从来都只羡慕到手的东西。

“对不起主人,刚才是我错了。”

诺奴这个机器女人最大的好处便是错了便是错了,绝不含糊。当然,这并不能说明她大度,因为她的终端设置便是对与错,——当然,这只是她的一个方面,其他方面的设置,便是人的情绪了。

人有的情感与**,诺奴都有。

这也是她一直对我都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的原因。

同时,她还是个很看得开的女人。、

“你没有错,只是你的原则性太强了。”

我说的是实话,我和她之间发生的这种争执,本身并不是对错的问题,而是一种原则性的问题,——其实真要说起来,她才是对的,因为她坚守的是原则,这是她的本份,而老唐,则更多地从人的角度加以思考,任何规则,都得因时因地而变,固守或是墨守成规,都是极端错误的,是典型的教条主义。

诺奴犯的就是教条主义的错误。

教条主义害死人。

也就是说,她坚守规则没有错,但她不应该死守规则不变,有些时候变动规则来看事或是做事,就比一成不变要有效得多。总体来说,这事并不能完全怪罪诺奴,因为她的出发点并不坏,她是不希望看到我犯原则性的错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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