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行,装甲部队必须向前推进,全速推进,这就是命令。>
长叹了一声,放下了听筒,汤姆森只能服从艾森的命令,指挥部队继续前进。
不过,出乎他意料的是,两辆探雷车不停地向前走,足足驶出了一公里左右,才探测到了地雷,停了下来。
“奇怪,难道朝阳巴克城居然留给了我们这么的一条空白通道?按理说,这是不可能的。”汤姆森听着前方发来的报告,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。
不过想了半晌后,出于艾森不停的催逼,他还是下达了让装甲部队前进的命令。[
出于谨慎,他还是让那辆改装后的重型运兵装甲车开路,就是怕损失坦克。
毕竟,坦克被称为陆战之王,一辆坦克的价值在陆地战场,尤其是在这种落后小国的局部战争中,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是无比巨大的,毁掉任何一辆坦克都是他的部队不能承受的损失了。
那辆专门用来趟路的装甲运兵车也一路开拔,趟了过去,证明并没有什么事情。汤姆森略略放下了一颗心,让坦克部队开始深入黑森林之中,不过,他还是藏了一个心眼儿,让坦克尽量拉大前后距离,就是怕太过密集,到时候转辗不灵,前进不得,后退不能,结果被敌人包了饺子。
毕竟,让坦克开进原始森林之中在狭窄的道路上进行作战,还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——坦克从来都是在一马平川的陆地战场上使用的,根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复杂的地方进行作战。!>
别的不说,如果敌人在旁边的林子里隐藏好了,只需要一发反坦克火箭筒,就足以能将他们一辆价值几百万美元的坦克报废掉。
另外,他也不敢用步兵趟路。不懂行的人都说反坦克雷对步兵没有杀伤力,但那是白痴才说的。虽然说雷壳承受的压力是一百五十公斤,但引信的承受力绝对要十倍小于这个数字。并且,现代的反坦克雷都是压发式引信了,第一次压发会让引信被压入处于待发状态。第二次压发的时候才会真正爆炸,而不是说引信的承受能力强悍。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反坦克雷第一次就被压爆,然后爆炸在坦克前端装甲较厚的位置,对坦克造不成多大的伤害。只有第二次履带压发时才会在履带中间爆炸,将履带炸断,坦克炸毁。
如果派步兵上去的话,最好的结果就是第一次踩到引信后第二人没有踩上去。一旦踩上去,爆炸开来,那就是满天血雨,谁都跑不掉。
所以,汤姆森又哪里敢派步兵上去趟雷?除非,他是想拼了,用步兵趟完之后,再用坦克前面的装甲去拼,让反坦克雷爆炸在装甲较厚的位置。但这样做谁也无法肯定会有什么效果。更何况,人家前面一堆的狙击手等着你呢,你派步兵上去,更跟找死没什么区别了。
一辆辆坦克轰隆作响,呼啸着开进了黑森之中,每辆坦克之间的距离是一百五十米,这样不至于前面出了事情,后面被堵截住出不去。
并且,这一次只出动了十辆坦克——汤姆森纯属于胆颤心惊地用自己最贵重的武器在一探敌人的虚实了。
第一辆坦克耀武扬威地轰隆隆开了过去,开出好远后,第二辆坦克也开了过去,十辆坦克依次前行,还别说,已经到了前方探雷车探明有地雷的地方了,居然什么事情都没有。